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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琼伦律师,律所执行主任,教育部211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411064149。杨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工作认真细致,诉讼策略精准独到,曾担任多宗重大刑事案件辩护人,并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如邵某涉嫌强制猥亵案,侦查机关采纳杨律师法律意见,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如李某涉嫌抢夺罪一案,公诉机关听取辩护意见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如彭某涉嫌抢劫罪一案,审判机关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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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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