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类:
作为唯一代理人代理某国企金额超3.5亿元的债权确认之诉(某一债权人对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该案案情复杂,缺少同类判例,办案过程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目前案件仍在广州中院审理过程中;
代理广州城投旗下深通融资租赁公司和全通融资租赁公司复杂融资租赁合同系列纠纷,三案合计标的共计9000余万元,获全胜(其中标的额为2000余万元的全通公司案件系二审改判胜诉);
代理某香港上市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通过与另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协商,于二审达成和解,帮助当事人免于向公众披露败诉信息;
代理28位合格投资者追偿某基金财产案件,总标的额10520万元,获得28份胜诉判决或裁定;
代理某演艺培训合同纠纷,二审获改判(一审为其他所律师),为当事人挽回部分损失;
代理东莞银行若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均上亿);
代理中国人保、中华联合财保若干保险案件;
代理某公司起诉广东某地级市自然资源局案系列案,二审均裁定撤销一审、发回重审,重审中均获胜诉判决;
代理深圳福田区某P2P公司副总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涉案金额30亿元,目前当事人已获不起诉决定;
代理广东省某副厅长涉嫌受贿罪一案(二审);
代理周某丽集资诈骗罪二审,广东高院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代理广东某汽车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二审,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非诉类:
为广东珠光集团沥滘旧改融资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牵头组织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等,珠光集团下属公司融得19.8亿元旧改资金;
担任建禹集团(股票代码:08196.HK)及关联公司的法律顾问并提供并购法律服务;
为上市公司健帆生物(股票代码:300529)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
参与江门市某国资收购东莞某制造业(苹果供应商)尽职调查项目;
参与湖南省娄底城投公司债项目。